云南省人民政府
/
保山市人民政府
/
隆阳区人民政府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网站首页
组织机构
单位简介
直属单位
部门领导
工作动态
党建活动
政策法规
国家法规
地方法规
事务公开
通知公告
信息公开
依申请公开
学习交流
城管文化
图片剪影
办事指南
互动平台
咨询投诉
我要写信
在线调查
官方微信
曝光台
当前位置:
网站首页
>>
曝光台
>> 正文
不文明行为曝光(十)
发布日期:
2016年05月31日 12:46
浏览:
字体:
小
中
大
作者:
来源:
打印正文
(损坏行道树)
(破坏果皮箱)
(密封果皮箱)
(青华海中清洗衣物)
(踩踏绿化草坪)
(采摘绿化带树水果)
分享到:
QQ空间
新浪微博
腾讯微博
人人网
微信
上一篇:
不文明行为曝光(九)
下一篇:
不文明行为曝光(十一)